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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情要智商,戀愛要方向

 

朋友C結交了一個男友,相交以來,除了最早期的開心階段,一直都是要自己適應對方和妥協對方的缺點中,很辛苦啊!

現在C決定來個了斷,她說會跟定這個男人,但要他想清楚是否願意娶她。這一問,對方猶如石沉大海,沒有任何回應。

心知沒理由再等,但心仍是喜歡對方,C問我怎辦?

「你在問我這個男人是否適合你負托終身?還是問我,你明知對方未必適合你,但感性上仍是喜歡對方,欲斷難斷,怎麼辦?」我問C。

「兩個問題都是。」她回應。

於是我告訴她我的一段愛情歷史。

是很多年很多年前的事了,當時正在大學階段。自己喜歡了一個漂亮,性格溫和的女孩子。追求她。她沒有說不,又沒有說成,只是凡我的約會,逢三次去一次,或逢四次去一次,後來逢六、七、八去一(現在當然明白,是當方太仁慈,所以不肯直接跟我說清楚,而以逢N進一這個方法,想我知難而退)。

由於是我的初戀,所以總相信「精誠所至,金石為開」的信念。要自己忍奈,要自己感動對方,要自己孝感動天。

對方像霧又像花的行為,令我非常痛苦,每天上課都沒心機,每晚都睡不著。今晚可能自卑感來了,說以我這份為人,她不愛我是應該的;明晚自尊心來了,說以我的誠意,百年難找一個,你還不接受我的愛,實在不識抬舉。一晚自卑,一晚自大的日子殊不好受。

後來有一天我突然想出一個方法,將我的情感和行為分開:愛她的情感,就繼續愛她,但是否繼續追求她,是否繼續仍盼望對方會成為我的女友,這個行為就要理清楚。

所謂「繼續愛她」,意思是我的心仍是想她的,仍是喜歡她的,仍是掛念她的,一切照舊,讓自己愛她愛過夠,不要考慮甚麼後果,甚麼該不該愛。

所謂「是否繼續追求她,是否繼續仍盼望對方會成為我的女友,這個行為就要理清楚」,意思是我是否再繼續追求她,我就要自己理性地想清楚,不要單純靠我的心仍是愛她,就讓行為盲目,我要想想,如果對方不愛我,我的死命追求是否會令我更痛苦,還是更快樂。

以前我交戰,就是不懂得讓兩者分開。明知對方未必喜歡我,於是要我自己收手,不要再愛她,不要再喜歡她,怎知愈叫愈衰。但叫自己一直這般沒有將來地愛她,自己會感到無限辛苦,不想這樣下去。

現在明白,理性和感性通常都有時差的,經常都不一致。愛,不是你說停,她便能停。但是愛,是不能禁止的,你愈禁止自己去愛,自己就會愈愛。同一時間,我們是否真的追求對方,真的跟對方拍拖或結婚,我們確實要比較理性去孝慮其他因素。對方是否喜歡我?我倆相處得是否舒服?大家很多重要的價值觀是否一致?這跟將來一起,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問題,我們不得不考慮。

但是如果理性和感性交戰,一定要先讓感性先行,不要想太多,內心愛他便愛個夠。

很奇妙地,我愈讓自己內心愛她,想她,我的心就愈明白,我追求她是沒有幸福的,而我亦愈有能力要自己不追求她。

我告訴C,將理性和感性兩者分開,我覺得是個大發現,但一般人是未必用得到的,只有像我一樣,經歷了兩者的交戰,令我痛苦不堪,想結束而不知怎樣結束的人,才能夠用這個方法的。如果未夠痛苦,一個人是不想將兩者分開的,總會盼望心想事成,對方會因我的誠意而改變,最終跟我白頭到老便好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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